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將攸關酒駕防制的道交條例條文修正草案中,有關加重罰鍰、汽車是否加裝酒精鎖等內容,併案送 26 日朝野協商,會議主席李昆澤更要求交通部,明天必須提出明確說明。
攸關酒駕防制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交條例)條文修正草案, 22 日召開朝野黨團協商。最終,立法院長蘇嘉全宣布,因還有 10 案與酒駕相關的道交條例修正草案,未經交通委員會審查,因此待委員會審查討論後, 26 日上午 9 時再進行實質內容協商。
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酒駕防制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交條例)條文修正草案,討論提高酒駕罰鍰、同車者需連坐罰、吊銷駕照、汽車是否加裝酒精鎖等內容,但由於相關修正提案已進入朝野協商階段,今天各立委所提出的新修正案,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裁示,相關提案直接併案,送 26 日的朝野協商。
李昆澤表示,針對道交條例條文修正草案過去 4 次在委員會中的協商、立法院長蘇嘉全所召集的協商,討論過的具體內容,以及 2 月 25 日交通委員會所召開的酒駕專題報告,與今天針對相關條文的審查內容,交通部及相關單位 26 日都必須提出明確的對策與說明,無可逃避。
除了保的留提案送朝野協商外,會中也初審通過,慢車駕駛人酒駕,從現行的處 300 元以上 600 元以下,提高至新台幣 600 元以上 1200 元以下的罰鍰,若拒絕酒測,也從原先的處 1200 元,提高至 2400 元罰鍰。根據交通法規規範,慢車包括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以上慢車等。
此外,由於有有心人利用租賃車來規避自己車輛因酒駕被扣的犯案工具,使小客車租賃業者受損,因此,初審條文也明定,被逕行移置保管之車輛屬租賃車業者之車輛,得由車輛所有人檢具汽車出租單、租賃契約書、違規駕駛人姓名、住址併具結後,據以取回被扣車輛。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