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有漏洞,業者有許多違法不當情形。教育部則承諾會定期查核,確保業者收費及教保員薪資符合規定。
行政院於去年 8 月起推動「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首次規劃「準公共幼兒園」機制,政府與符合要件的私幼簽約、加以補助,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新台幣 4500 元,並確保教保人員每月薪資至少 2 萬 9000 元。行政院希望透過這些措施,提供民眾在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之外,另一個優質、平價的教保選擇。
「準公共」 107 學年度先從六都外各縣市推動, 108 學年度將擴及六都。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準公幼」推動至今產生許多漏洞,導致家長沒省到錢、老師沒加到錢,政府補助大都留入資方口袋。
張旭政舉例,根據全教總調查,約有 3 成教保人員月薪並未達到政府宣稱的 2 萬 9000 元。部分業者的藉口是 2 萬 9000 元包含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另外,也有業者加收延後托育費用,但並未發給教保人員加班費。
對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今天傍晚發布新聞稿解釋,「準公幼」每月 4500 元包括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但不包括延長照顧費、課後留園費、保險費、交通費等。教育部已於今年 4 月 1 日在全國教保資訊網公告公私立幼兒園收費規定,家長可透此查核各園收費情形,地方政府也會定期查核與輔導。
另外,教育部也解釋,「準公共」人員月薪至少 2 萬 9000 元是依據勞基法認定,包括薪資和經常性給與,但不包括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導師職務加給等。且教保人員如果有加班事實,業者就應給予加班費或補休。為確保勞動權益,教育部將採跨部會比對,瞭解各園所教保人員的薪資支領情形。
不過,根據教育部規定,上述月薪規範是針對教師、教保員,不包含助理教保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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