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允許寵物寄養、美容業附條件在住宅區營業。動保處今天說,修正條例近期將公告,但業者需取得住戶同意書,並自主做好隔音、衛生設備。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原規定,寵物寄養、美容業者不可在第 3 種住宅區(住三)內營業。台北市動物保護處產業保育組長林立容受訪表示,在寵物業者及相關公會爭取多年,並經北市府協調和溝通,修正「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部分內容,允許寵物寄養、美容業附條件可在第 3 種住宅區內營業。
她說,去年 10 月,土管條例修正案經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後,並函送行政院備查;行政院在日前回函,同意備查。
林立容指出,這次修正案主要是放寬「住三」可設立寵物寄養、美容業,且為保障住宅區的住戶安寧,業者申請時,需取得樓上、兩側住戶的同意書;業者也向寵物公會提及,為降低開店後可能影響周邊住戶的安寧,對於隔音、衛生等相關設備,都會自主規範並管理。
都發局表示,針對寵物寄養、美容業者可設立在「住三」的條文修正案,內政部已在 12 日回文,修正案預定近期會公告並施行,雖然放寬寵物寄養、美容業者可在住宅區開店,但仍有相關附屬條件,像要求營業地點不可設置在高樓層等規定。
動保處說,為讓寵物寄養、美容業者了解土管條例修正後的申請流程等內容,特別委託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在 22 日上午舉行輔導座談會,歡迎有需求業者可向公會洽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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