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目前仍未承認同性婚姻,13 對同性伴侶認為此舉侵害憲法保障婚姻自由等,今天同步在日本 4 處地方法院,向國家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 13 對同性伴侶基於「同性伴侶無法結婚是侵害憲法保障婚姻自由」等,分別向東京、大阪、名古屋及札幌地方法院,向國家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為同性伴侶辯護的律師團表示,這應是日本首度為釐清同性婚姻合憲性所提的訴訟。
這些同性伴侶主張,國家不承認同性婚姻違反了憲法明定的婚姻自由,也違反了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原則,明顯違憲。
同性伴侶認為,國家在修正民法等立法措施方面明顯怠惰,讓同性伴侶受到精神上痛苦,因此向國家提出訴訟,要求每人 100 萬日圓(約新台幣 27.8 萬元)損害賠償。
雖然日本憲法第 24 條明文規定,婚姻僅基於兩性同意而成立;但律師團認為,這條規定的宗旨並非禁止同性婚姻。
在日本同性婚姻仍未受承認的現狀下,同性伴侶面對稅制、各種契約、醫院探病等情況,無法與法律上的配偶獲得相同待遇。雖然東京都澀谷區等部分地方政府已開始發放同性伴侶證書,但目前還沒有達成同性婚姻的法制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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