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帛琉籍女性旅客今晚自美國入境桃園機場時,因攜帶 16.5 公斤豬肉,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罰新台幣一萬元。旅客表示,從美國買豬肉是要帶回帛琉給家人享用。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表示,今晚 9 時 30 分許,一名搭乘聯合航空班機,自美國入境的帛琉籍旅客,未提書面或口頭申報,直接由綠線(免申報)檯通關,海關人員依據X光注檢單予以攔查,並在行李內查獲豬肉 16.5 公斤,立即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由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裁罰一萬元罰鍰。
台北關表示,這名 20 歲的帛琉籍女子日前到美國遊玩,入境台灣是預計在明天轉搭班機回帛琉,因為帛琉缺乏豬肉,所以特別從美國購買要帶回供家人享用,沒想到台灣不能帶豬肉入境,還因此遭防檢局裁罰,讓她相當懊惱。
海關人員指出,為防範疫情擴散,避免旅客受罰,除加強在機場各區域宣導,同時也在申報櫃檯前,利用廣播方式提醒旅客。民眾若不清楚自己所攜帶的物品是否屬於違規項目,可經由 7 號「應申報櫃檯」,詢問海關人員是否可以攜帶入境,以避免受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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