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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打擊假訊息 政院:絕無傷害言論自由

圖片來源:中央社

亞洲互聯網聯盟發信給行政院,關切政府修法打擊假訊息,恐影響言論自由。行政院今天表示,推動相關修法皆遵守「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絕無傷害言論自由。

由 LINE、Facebook、Apple 等網路平台業者和主要科技公司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IC)今天發出公開信給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求行政院撤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以利重新審議。

AIC 質疑,行政院近日就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的相關說明,似已背離當初依循「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提出草案版本所持的初衷。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晚間透過新聞稿澄清表示,儘管假訊息問題嚴重衝擊台灣,但政府依然堅定捍衛言論自由,絕無信函所指有傷害言論自由情形。

Kolas 指出,行政院這次為因應假訊息氾濫,決定不立專法也未提案修數位通訊傳播法。這次「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中所提的修法,以及去年已送立法院審議的數通法草案,都遵守「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Manila Principles on Intermediary Liability)的精神。

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包括中間人應免於對第三方內容承擔責任等。

Kolas 解釋,根據這項原則,假設平台上出現違法言論,平台業者只在有故意或過失的情況下才須負責。數通法草案第 16 條規定,只有在平台業者收到權利人通知,或平台業者已知道使用者在平台上的言論涉及侵權行為,意即明知有違法行為,卻因故意或過失而沒有做出適當處置時,平台業者才需要對於使用者的侵權行為負上損害賠償責任。

她表示,行政院去年向立法院提出的相關規範內容,皆符合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的基本精神。

Kolas 進一步表示,13 日將在行政院院會討論的「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並沒有對數通法提出修正案,「因此沒有撤回問題」。針對已在立法院審議的數通法,基於行政、立法分權,行政院也尊重立法院審議結果。

Kolas 指出,假訊息問題相當嚴重,政府須嚴正以對,以免影響國內社會治安。她也強調,政府推動防制假訊息危害的相關措施,都以維護言論自由為前提。

根據議程,明天行政院院會將討論假訊息危害的修法,包括災害防救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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