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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11日晚間抵台 士檢盼主動到案說明

圖片來源:中央社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在美非法持有彈藥,聯邦法院 11 月判決刑滿獲釋及遞解出境。孫安佐將於美東時間10 日從賓州出發,經舊金山轉機,預定台北時間 11 日晚間抵達桃園機場。

知情人士透露,孫安佐 10 日上午將在國土安全部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人員押解下,從賓州約克郡的拘留中心搭車前往華府,飛往舊金山,隨後搭乘美西時間下午 1 時 35 分起飛的聯合航空 UA871 班機,預定台北時間 11 日晚間 7 時 50 分抵達桃園機場。

孫安佐因揚言開槍掃射校園及非法持有彈藥,3 月 26 日遭警方逮捕,期間遭關押、開庭審議 8 個多月,孫鵬、狄鶯這8個多月幾乎都待在美國,盡可能每週探視孫安佐,兩人是否會搭同班機返台,目前不得而知。

18 歲的孫安佐去年 8 月持學生簽證留學美國,今年 3 月,他被控恐嚇開槍掃射在賓州就讀的高中,遭警方逮捕。孫安佐辯稱只是和同學開玩笑,但警方之後從孫安佐寄宿家庭的臥室搜出超過 1600 發子彈,及自製半自動手槍、十字弓等武器。

孫安佐 6 月 4 日在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民刑法院就恐怖威脅罪認罪,法官判處 4 至 23 個月徒刑,並同意假釋交付ICE。

聯邦機關隨後指控孫安佐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孫安佐 8 月 28 日在位於費城的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出庭認罪,11 月 19 日獲判刑滿獲釋(time served,即刑期等於宣判有罪前被告在押時間),未被罰款,但非法持有的彈藥遭聯邦機關沒收。

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持有彈藥屬於聯邦重罪,最重可處 10 年徒刑、罰款 25 萬美元。

依認罪協議,自 3 月 27 日起被監禁的孫安佐服刑期滿後,將被遞解出境,除非獲准,否則終身不得再入境美國。由於孫安佐的學生簽證已失效,從法院宣判到遞解出境期間,孫安佐必須待在移民單位拘留中心。

聯邦法院 11 月 19 日宣判 3 週後,孫安佐將遞解出境。但他回台後仍要面對後續法律問題。

士林地檢署日前經由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與美國司法部門聯繫,初步認定台灣司法對孫安佐在美所涉犯罪事實有審判權,而孫安佐戶籍地在士檢轄區,因此將孫安佐列為他字案被告。

士林地檢署已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際科聯繫,請刑事局派人到機場等候,希望孫安佐返台當天主動配合到案說明。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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