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選罷法規定,14 日零時起到 24 日投票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民調。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被指踩紅線,中選會說,個案由地方選委會依法處理。
根據選罷法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的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媒體報導,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陣營指控侯友宜總部 14 日上傳影片提及民調數字,違反選罷法;尋求連任的柯文哲 16 日晚間出席西門町造勢活動致詞時脫口提到民調,呼籲民眾 24 日踴躍投票;媒體也報導,民視董事長郭倍宏寧被罰,節目民調內容仍照播。
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指出,個案將由主辦(地方)選委會依法審認處理。
根據相關規定,地方選舉由地方選委會查報處理,地方監察小組需經過調查,請當事人陳述意見等,認定有違法,再提報到中選會委員會議討論。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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