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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十餘年發出4千萬獎金 抓賄選難度升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東查賄選,近幾年曾偵辦過立委、縣長候選人,發出檢舉獎金逾新台幣 4000 萬元;警調人員感嘆,自從合併五合一選舉後,現在買票不造冊、常宣稱政治獻金,要抓到賄選就很難。

台東前幾年查察賄選,成績亮麗,主要是選民勇於檢舉。

2001 年立法委員選舉,某山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在餐廳請吃飯,當場拜票,事後由助理前往櫃台付錢,遭人拍照向台東縣調查站檢舉,2 位檢舉人獲得 1000 萬元獎金,這也是台灣首次發出的千萬檢舉獎金。

接著 2005 年縣長選舉,某候選人透過黨部賄選,遭到對手競選總部人員直接向台東地檢署檢舉,結果在黨部找到選舉名冊,在黨工住處起出現金。候選人遭起訴後,檢舉人拿到 125 萬元檢舉獎金,審判定讞後總共拿到 500 萬元獎金。

另外,2012 年立委選舉,某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在台東大規模買票,樁腳拿名冊向台東縣調查站檢舉,候選人被判刑定讞,檢舉人獲得 1000 萬元檢舉獎金。

還有包括基層鄉鎮長、村里長和民意代表的賄選,台東地檢署和台東縣調查站累計發出的檢舉獎金已超過 4000 萬元。

不過,自從 4 年前合併五合一選舉後,候選人搭配賄選,也就是所謂的縣長、縣議員、鄉鎮長、代表、村里長包裹賄選後,專案小組就很難直接抓到縣議員以上層級的候選人賄選,尤其是縣長部分。

四年前,台東查察賄選雖然成績亮麗,但最高層級只有抓到一名縣議員候選人賄選,其他都是樁腳,甚至有 3 個樁腳坦承幫同一位縣議員候選人買票,但都因為樁腳擔下,築起防火牆,證據無法發展到縣議員候選人。

這次五合一選舉,因選情激烈,以往都是投票前夕才現金賄選,今年則提前。花蓮地檢署已經查獲 8 件現金賄選案,當中有 2 件樁腳坦承幫縣議員候選人買票,但沒有證據證明是縣議員候選人提供資金,因此案件無法直接發展到候選人。

台東情況相同,台東地檢署目前查獲 3 件賄選案,同樣有 2 件是樁腳坦承幫縣議員賄選,但無法確定資金來源,也只能辦到樁腳。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警調查察賄選的王姓專案人員說,現在買票已經不造冊,很難像粽子一樣抓到一串收賄者;再者,樁腳親自交付賄款,不透過第 2 者,且一戶只買 2 票,這樣可避免買到地雷(檢舉人),「買票越來越聰明了」。

另外,自從五合一選舉後,要抓到縣長賄選更是難上加難。王姓專案人員表示,五合一選舉,縣長會透過鄉鎮市長、縣議員候選人撒錢買票,「有時候明明知道錢已經送過去了,但是沒有證據證明這是買票錢」,他們全部統一口徑宣稱是「政治獻金不是賄款」。

王姓專案人員表示,候選人將賄款交給樁腳或是鄉鎮長、基層民意代表,不會要求抄名冊,只要求「票箱必須開出幾票」。

儘管如此,台東地檢署檢察長王文德還是鼓勵民眾要勇敢檢舉買票、賣票的行為。他說,台東地區近幾年所發出的檢舉賄選案件的獎金已超過 4000 萬元,大家共同努力,為後代子孫保留一個清明乾淨的選舉文化。

根據法務部檢舉賄選獎金辦法,檢舉賄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給予檢舉人獎金 1/4,經第一審或二審法院判決有罪後,給予檢舉人獎金 1/4,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再給予其餘獎金。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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