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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叩關國際刑警組織 共同打擊犯罪

圖片來源:中央社

刑事局長蔡蒼柏9月底正式致函國際刑警組織,希望以觀察員身分出席 11 月大會,認為全球化治安不應有區域限制。刑事局先前也曾運用管道,傳遞跨國犯罪情資請求他國協助重大案件如世貿珠寶展上億元珠寶竊案。

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成立於 1923 年 9 月,為僅次於聯合國的全球第二大政府間國際組織,也是全球最大打擊與防制犯罪警察合作平台,其總部位於法國里昂,目前有 192 個會員國,主要確保及促進各國刑警間的相互合作。

但台灣於 1984 年自中國申請入會後,就被迫退出,目前和 INTERPOL 缺乏直接聯繫管道。

蔡蒼柏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表示,他接任刑事局長一職後,就認為國際合作和跨境犯罪是很重要的區塊,且致力於此;此外,刑事局歷年來也持續表達想加入 INTERPOL 的態度,根據規定,若有任何申請案或意見表達,須於每年定期舉辦大會的前兩個月前提出。

由於 INTERPOL 今年召開的第 87 屆大會訂於 11 月 16 日至 21 日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舉行,蔡蒼柏說,他在 9 月底正式致函 INTERPOL,希望能以觀察員身分出席 11 月的大會。

蔡蒼柏指出,全球化治安問題不應有區域限制,更不能因此獨漏台灣,造成全球治安體系的嚴重缺口,也希望加入INTERPOL,透過國際合作方式展現台灣警方的軟實力。

他提到,台灣警方向來致力跨國合作和共同打擊犯罪,只要各國提出需要援手幫忙,就立即派員飛往當地協助偵辦,例如先前克羅埃西亞的電信詐欺機房案即為一例。

蔡蒼柏表示,希望藉由加入 INTERPOL 達到以下目的,首先,讓台灣警方能使用「I-24/7 全球警察通訊系統」,此為 INTERPOL 通報協助會員國之間轉知重大犯罪資訊的最新系統,有效掌握犯嫌行蹤;其次,可跨國分享情資、共同打擊犯罪;最後,還可參加參與最新任務和機制訓練,例如比特幣洗錢防制等。

根據刑事局資料顯示,台灣警方和 INTERPOL 雖仍保有聯繫機制,但交換訊息並未對等、完整和即時,極易影響台警情資判斷和應用,但秉持打擊犯罪為普世共通理念,先前也曾運用其管道,進行傳遞跨國犯罪情資請求他國協助重大案件。

七案分別為 2007 年的力霸公司負責人王又曾潛逃美國案、 2009 年追緝外逃通緝犯金紀久、 2014 年日方提供情資進而破獲「歐陽姓女子強盜殺人案」、 2017 年提供日方情資偵破「茨城縣安非他命走私案」、 2017 年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竊案(典型 INTERPOL 紅色通報未更新台灣案例)、2017 年遠東商銀遭駭新台幣 18 億元案、2017 年中南美洲扒竊集團竊取台北世貿珠寶展上億元珠寶。

刑事局表示,INTERPOL 已於 9 月 17 日收到申請函,迄今尚未回覆,將持續洽請理念相近國家協助表達支持台灣參與的訴求。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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