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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提案:領中國居住證者將除籍

徐永明 ( 右 ) 圖片來源:芋傳媒資料照片

中國開放申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今天說,時力提出修法,領有居住證等同在中國設有戶籍,將除籍、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不具選舉、罷免等公民權。

時代力量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徐永明說,中國官方在 8 月 6 日施行「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時代力量對此提出「台灣地區與中國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送到議事處,預計下週二(10 月 2 日)將會進入程序委員會,最快在下週五(10 月 5 日)院會交付委員會審查。

時代力量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中明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領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否則將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台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

草案明定,台灣人民領有港澳台居住證者,應在 30 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違者可處新台幣 6000 元以上、3 萬元以下罰鍰。

徐永明表示,時代力量的立場相當清楚,希望中國委員會要有積極的因應措施和相關修法的規劃,可惜在黨團拜會陸委會時,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卻說,這個會期不一定能提得出修法版本;甚至在這種情況下,海基會還要和台商辦中秋聯誼餐會,「真的有辦法保護台商朋友們嗎?」

徐永明說,時代力量這次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中,包括將領用港澳台居住證等同擁有中國戶籍、規範30 日內應申報等條文,盼行政部門應有清楚的因應態度。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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