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部統計,106 年提起勞(就)保爭議審議案件數量共 3769 件,審議審定結果中有 1110 件撤銷原核定,撤銷比率 29.45%,也是 5 年來最高。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說明,會中勞動法務司副司長傅慧芝說,勞(就)保爭議審議制度是訴願的前置程序,也是行政救濟的一環,只要民眾對於勞保局的核定不服,就可向勞動部提出。
傅慧芝表示,根據統計,106 年勞保局受理被保險人申請給付案件核定的數量(含現金給付及醫療給付)約 222 萬件。被保險人不服核定,提起勞(就)保爭議審議案件數量為 3769 件,約占 0.17%。其中以傷病給付計 1520 件(40.33%)為最高,失能給付計 954 件(25.31%)次之,二者合計約 6 成 5。
傅慧芝說,爭議審議審定結果分析,撤銷原核定的案件計 1110 件,撤銷比率為 29.45%,是近 5 年新高。撤銷案件中也高達 2/3 是由勞保局主動撤銷核定結果。
傅慧芝舉例,在百貨公司工作的小婷(化名),懷孕 28 週時因子宮收縮致有早產跡象而前往婦產科診所安胎,但勞保局一開始認定診所不在勞保普通疾病傷病給付的資格,而不予以核定。
傅慧芝說,後來小婷提出勞保爭議審議,審議後也認為勞保局將診所住院安胎排除在傷病給付範圍之外,未確實保障被保險人傷病給付權益,的確有再行斟酌必要,於是撤銷原核定。
傅慧芝指出,後來勞動部也明確解釋婦女在診所安胎住院診療,也可請領普通事故傷病給付後,就重新核准小婷申請的傷病給付。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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