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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逾百年重現期 遠超區排承受能力

圖片來源:中央社

中南部暴雨造成許多地區嚴重淹水,水利署檢視災情後指出,嚴重淹水地區累積雨量動輒高達 4、500 毫米,已超過 100 年重現期,遠超過目前區域排水僅 10 年保護標準的承受能力。

水利署強調,全台區域排水的保護標準已從 2 年提升為 10 年,優於許多先進國家,但是面對氣候變遷愈趨頻繁的暴雨,現在的區域排水還是無法抵禦,因此水利署已經著手以「逕流分擔、出流管制」為思考方向,提高各縣市承受災害的韌性。

水利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目前台灣對於各縣市區域排水所規劃的保護標準,是 10 年重現期,換算成累積雨量,視各地情形,從 100 多毫米到 300 多毫米不等。

以高雄市美濃地區排水系統為例,保護標準 10 年,所能承受的降雨量是 349 毫米,但這次熱帶低壓所帶來的雨量卻是 637.5 毫米;此外,台南市安順寮排水系統 10 年的保護標準,換算成所能承受的降雨量是 283 毫米,但是安順寮排水卻累積了 677 毫米。

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嘉義市,以八掌溪支流排水為例,10 年的保護標準是 137 毫米,但所下的雨量卻是 589.5 毫米。

水利署表示,這些區排如果要能承受這樣的雨量,必需是超過 100 年重現期的保護標準,才不會造成淹水。

外界質疑,近年來政府投入龐大的治水預算,何以這些區域排水的保護標準只有 10 年,對此水利署解釋,在政府投入治水預算前,各縣市區排的保護標準其實只有 2 年,把保護標準提升到 10 年,是從 2006 年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開始,而全台各縣市區域排水系統共 1673 條,中央及地方攜手合作陸陸續續做了 12 年,才一步一步把區域排水的保護標準從 2 年提升到 10 年。

水利署強調,如果要把保護標準提升到 100 年,所花費的治水預算將是天文數字,耗費的時間也不可想像。因此,目前已著手以「逕流分擔、出流管制」為思考方向,提高各縣市承受災害的韌性。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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