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小型企業加入減碳行列,環保署今天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新增微型規模抵換專案類別,適用對象包含小型排放源、運輸及住商,估計 8 萬家業者適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劃在 2025 年實施溫室氣體總量管制,環保署分析國內抵換專案運作現況,多已朝向小規模減量專案為主,因此參考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DM)微型規模專案機制,今天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新增微型規模抵換專案類別。
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長袁紹英表示,適用微型規模抵換專案的行業類別,包含小型排放源(如食品製造業、飲料製造業、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等)及運輸及住商部門(如商辦大樓及住宿業等),總計約 8 萬家。
袁紹英指出,這些業者只要提出非法規要求的減量計畫,經環保署審核通過後,若達到實質減量就可取得碳權,取得碳權的業者未來可利用在環評抵減或是在未來溫室氣體總量管制上路後,與大企業進行買賣抵換。
袁紹英表示,符合微型規模的條件須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小於 5000 瓩、年節電量小於 2000 萬度或溫室氣體排放量總減量一年小於 2 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袁紹英說,根據統計,8 萬家業者中若有 1% 業者加入,一家業者估計一年減碳約 9000 公噸,一年就可以減少 750 萬噸的排碳量,比基隆協和電廠每年約 600 萬噸的排碳量還要多。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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