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蘇炳坤被控涉及民國 75 年的新竹市金瑞珍銀樓強盜殺人案,判刑 15 年定讞,89 年獲總統赦免罪刑。蘇炳坤聲請再審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再審判決蘇炳坤無罪。
蘇炳坤被控於民國 75 年 3 月 23 日凌晨,夥同員工郭中雄侵入新竹市金瑞珍銀樓竊盜,遭發覺後竟由郭中雄持菜刀砍殺店東陳榮輝,再劫取金飾逃逸。
蘇炳坤被檢察官以懲治盜匪條例的共同強劫而故意殺人未遂罪起訴,判刑 15 年定讞,一度入監服刑, 89 年獲總統赦免罪刑。蘇炳坤以新事實、新證據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去年獲高院裁准。
高院今天做出再審判決,並以本案深具法治教育意義為由,開放媒體拍攝記錄法庭活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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