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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56.1億元資產 黨產會:全面凍結

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圖片來源:中央社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天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救國團成立至今資產新台幣 56.1 億元,全面凍結。目前 15 家青年活動中心等營運,未來都必須向黨產會申報財產。

黨產會決議認定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救國團)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黨產會主委林峯正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

林峯正說,因救國團龐大的營業項目涉及眾多消費者及員工權益,黨產會擬邀請救國團於明天盡速派員至黨產會討論協商後續事宜,會在影響最小的情況下,依法許可救國團的營運支出。

林峯正強調,救國團一手為國民黨主導,救國團第一任主任為蔣經國。林峯正引用當年國民黨書面的一段話指出,蔣中正過去曾聽取蔣經國的報告,蔣中正致詞表示,救國團是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以此,印證救國團與國民黨的關係匪淺。

他強調,從救國團的人事、業務、財務看來,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林峯正說,救國團遭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之後,資產 56.1 億元,將全面遭凍結,禁止處分。

黨產會調查,救國團從民國 41 年成立至今,資產累積已達 56.1 億元,包括現金等流動資產 9.7 億元、基金及投資 21.7 億元、固定資產 24.1 億元及其他資產 0.6 億元。

此外,救國團多角化營業活動及名下不動產遍及全台,依據 106 年度財報資料,救國團的主要收入有三,分別為青年活動中心共 15 家,營業收入 6.8 億元;國民運動中心共 13 家,營業收入 8.8 億元;立案補習班共 62 家,營業收入 10.9 億元。

未來,救國團應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 8 條第 5 項在 4 個月內向黨產會申報財產;依黨產條例第 5 條及第 9 條第 1、2 項規定,其名下之財產,原則禁止處分。若有符合本條例所稱之履行法定義務或有其他正當理由,應於處分後 3 個月內製作清冊報黨產會備查,倘有其他資金動用或財產處分之需要,可依黨產會許可要件辦法申請動用。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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