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不少高階官員因涉及違紀而落馬,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昨天再對一批涉及違紀的現任及已卸任的軍警官員予以處分或建議上級處分,包括公安部副部長等人。
越南媒體今天報導,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經多天召開處理軍警官員違紀行為的相關會議後,昨天做出最終裁定。
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指出,現任公安部副部長裴文成(Bui Van Thanh,警銜中將)因違反「民主集中原則」、管理缺失與違反國家保密法規等行為,造成國家財產損失,對黨和公安力量帶來負面影響,違紀行為嚴重,「達到應予處分的程度」。
基於裴文成的職位與處分權限相關規定,越共中央檢查委員將向越共中央政治局建議對他採取適當的處分措施。
越南公安部前副部長陳越新(Tran Viet Tan,警銜上將)因在任期間有管理缺失與違反國家保密法規等行為,也被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向越共政治局建議採取適當處分措施。此外,其他 5 名都有中將警銜的警官因涉及不同違紀問題,也要負起責任。
報導說,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也決定以「警告紀律形式」處分越南國防部防空空軍軍種前政委阮文青(Nguyen Van Thanh,軍銜中將),因他有軍用土地管理缺失等違紀行為。
此外,越南人民軍政治總局前副主任方明和(Phuong Minh Hoa,軍銜上將)因有類似違紀行為,也遭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向越共書記處建議採取適當的處分措施。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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