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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居住人權 徐世榮:大孝大樓為不當黨產

圖片來源:芋傳媒

黨產會今天舉行「大孝大樓案」聽證會,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說,當初北市府限制投標資格,以標售底價將大孝大樓賣給民眾服務總社,違背居住人權,這是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表示,大孝大樓的標售、買賣完全合法,黨產會刻意扭曲法令罔顧客觀事實,以達到抹黑目的,國民黨深感遺憾。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指中國國民黨借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名義,以新台幣 4.34 億元標得大孝大樓,國民黨再以 13 億元轉售,若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將追徵 7.8 億餘元。黨產會上午就「大孝大樓案」舉行聽證程序,釐清大孝大樓是否為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

徐世榮以專家學者身份出席聽證會,他表示,他主張國民黨之前所擁有的大孝大樓建築物及土地應屬不當取得財產,理由有兩點。

徐世榮表示,第一,當初台北市政府形式上「標售」大孝大樓,但卻刻意限制投標資格及付款辦法與使用規定,如「因面對中正紀念堂,地理位置較為特殊,為兼顧管理及使用品質之單純化」、「特定環境之需要」等理由,來排除其他可能的競爭者,後來事實也顯示,投標者只有民眾服務總社,因此實質上是以標售底價「出售」。

徐世榮指出,民眾服務總社得標價格 4 億 3400 萬元,幾乎也就等同於標售底價 4 億 3170 萬元,二者差價竟然僅 230 萬元,「這個真厲害」,要是沒有掌權者事前刻意運作及相關訊息的釋出,應不可能有這樣的結果。

徐世榮說,大孝大樓案宣稱的「標售」,恐怕是台北市政府與內政部之間通謀虛偽的意思表示,依據民法第 87 條規定,其意思表示為無效;本案是俗話所說的「掛羊頭、賣狗肉」,掛「標售」的羊頭,賣「出售」的狗肉,這宗「標售」案顯然違法。

他說,第二點,大孝大樓為新隆國宅計畫的一部分,國民住宅政策是要彌補都市居民住宅上的需求,當時新隆國宅有 50 戶售與一般民眾,共有超過 1 萬人申購,民眾的中簽率低於 0.005%;但是另一方面,台北市政府國宅處以標售底價,低價出售大孝大樓土地與建築物給唯一的買者—民眾服務總社,兩相比較,機率為 0.005:1,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他表示,過去長久主政的國民黨不僅未照顧一般市民的住宅需求,當有極少數國民住宅釋出時,國民黨竟然還要違法強行搶奪,違反居住人權及實質正義理念。

徐世榮表示,因此他認定大孝大樓建物與土地屬於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政府應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追徵價額,此外,也應對於該大樓租金收入一併追徵。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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