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遠雄人壽業務員冒貸 未通報再挨罰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succo

遠雄人壽再遭金管會開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去年對遠雄人壽金檢時發現,有業務員冒用客戶身分貸款,公司卻未依規定通報等 6 大法遵缺失,依規定核處 240 萬元及 4 項糾正。

遠雄人壽 4 月初因不動產投資開發、利害關係人交易等多項嚴重缺失,遭金管會重罰新台幣 1440 萬元,並解除總經理趙信清等 4 人職務,及限制 3 年內不得新增投資不動產。

金管會今天表示,去年對遠雄人壽進行有關法令遵循制度的專案金檢時發現,公司有 6 大缺失,如有業務員於 2015 年至 2016 年間,假冒客戶身分辦理保單貸款,公司卻未依規定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事件爆發後,業務員已全額補償保戶,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遠雄人壽缺失態樣還包含國外投資交割人員休假期間,因職務代理人無交割權限,因此,利用交割人員的權限進行交割,使得交割人員休假中仍有執行交割紀錄,顯示公司對交割權限的控管有欠妥適。

根據金管會調查,遠雄人壽的缺失還有:法令遵循有重大缺失時,法遵單位未分析原因及提出改善建議;法遵對內部稽核單位查核所發現的缺失及所提改善建議,未採取適當措施;辦理國外投資,法遵未確認更新國外投資作業及管理規章;國外投資標的評等低於法定規定等級時,公司未依規定調整,且將調整狀況彙報金管會並提出書面說明及具體改善計畫。

金管會表示,遠雄人壽辦理法令遵循業務有多項缺失,違反保險法規定,金管會依保險法第 171 條之 1 第 4 項規定,處以罰鍰 240 萬元,並予以 4 項糾正。金管會會持續督促遠雄人壽改善缺失,並要求公司儘速提出相關改善計畫。

對於金管會裁罰,遠雄人壽表示,公司已就相關機制加以檢視並進行改善。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