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道舉辦路跑要收費了,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今起申請使用國道舉辦體育活動,將按里程計時收費,單向 12 小時以內,以每小時每公里新台幣 1200 元計算。
高公局表示,為鼓勵民眾運動精神,提升運動風氣,過去依「申請使用國道舉辦體育活動管理要點」規定,開放團體機關申請於國道辦理具國際性、公益性,且為非營利性質的體育活動。
高公局表示,鑑於各團體申請使用國道舉辦活動,將影響大眾使用國道的權益,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依體育活動辦理時間及範圍,要按里程計時收費。
根據新修訂的「申請使用國道舉辦體育活動管理要點」規定,申請國道使用體育活動場地使用費用為單向 12 小時以內,以每小時每公里 1200 元計算;超過 12 小時者採 3 倍計費,即每小時每公里 3600 元計算。
高公局補充,里程採管制範圍交流道間的主線里程,未滿 1 公里則採四捨五入計算,並於今天公告正式實施。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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