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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年代美援小麥以麵代米 增加外匯收入

圖片來源:中央社

國人飲食從早年獨尊米食,到近年米麵共食,藉檔案管理局老照片,一窺麵粉消費量激增軌跡。當年政府提倡以麵代米來增加外匯,消耗美援麵粉喊出吃麵強身,改變飲食習慣。

據農業委員會「糧食供需年報」,民國 105 年每人稻米平均消費量下滑到 44.5 公斤,而相對於食米量下降,麵粉消費量卻增加,爬升到 37.9 公斤,與稻米越拉越近,且幾乎全部依賴進口。

其實,早期台灣住民以米食為主,以麵粉製成的糕、餅,充其量只被當作點心。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典藏豐富的國家檔案,正在舉辦「生活‧話當年:1950、1960 年代國家檔案影像特展」,分享國人過往米食型態為主,到如今,一般人不再獨尊米食,各類麵食也成為日常生活中主食的歷史。

檔案管理局解釋,光復初期,各省赴台灣進行接收作業人員,政府必須設法從中國地區購買麵粉,以供麵食製作。38 年,更多中國軍民跟隨政府撤退台灣,糧食需求頓時倍增,轉而從美國進口麵粉。

美援初期,美國貸款給台灣與供應物資,輸入麵粉與小麥、原棉、黃豆等農產品,許多民眾將美援麵粉製成麵條,緩解物資匱乏。42 年時,政府決定停止從美國進口麵粉,直接輸入小麥,同時發展民生工業,鼓勵各界設置麵粉廠,再運往各處銷售。

43 年時,美國國會通過 480 號公法,讓友邦可直接購買美國生產過剩的農產品,其中又以小麥為大宗。美籍貨輪運載小麥源源不絕,政府必須設法推廣麵食,鼓勵民眾消費麵粉。

當時白米國際價格遠高於小麥,政府大力提倡「以麵代米」運動,低價進口小麥,由各麵粉廠將小麥磨製成麵粉,再用麵粉交換食用米外銷,增加外匯收入。民眾樂於用稻米交換更多麵粉,政府再將稻米外銷各國賺取外匯,成效顯著。

民國51年,為鼓勵民眾消費麵粉,當時政府與美方及麵粉業者成立麵麥食品推廣指導及執行委員會,大力宣揚麵食營養價值,鼓勵多吃相關食品。圖片來源:檔案管理局提供

為改變民眾飲食習慣,在 51 年,政府與美方及麵粉業者成立麵麥食品推廣指導委員會、麵麥食品推廣執行委員會,大力宣揚麵食營養價值高過稻米,強調吃麵食可以強身,除直接攝取維他命B1,不僅變聰明、遠離腳氣病,更有助身體健康。

委員會在各地舉辦各類麵食示範表演會,當場製作西餐、饅頭、花捲、水餃、小籠包、蔥油餅等,也安排專業師傅巡迴講授麵食製作方法與技巧,並且廣設麵食製作課程,成立烘培人員技術訓練班,傳授西點麵包、蛋糕與各類麵食的製作技術,麵食推廣活動受到廣大迴響。

中小學因應麵粉產量增加,饅頭、麵包與麵食成為學童營養午餐的主食;而各校餐飲學系爭相開設麵包烘培課程,除安排課堂學習與實習教育外,各校經常舉辦烘培比賽,提升學生製作麵食的技能,為台灣烘培業奠定根基。

政府不斷推廣麵食運動,慢慢破除民眾唯米是糧的觀念,也使更多人在生活中養成麵食為主食的習慣。隨著國內人口不斷增加,麵食消費族群不斷上升。

美援結束後,台灣轉從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小麥出口國進口小麥。隨著時間演進,台灣改變獨尊米食的飲食習慣,各類麵食不再只被當作點心、宵夜,成為日常生活中主食之一。

不過,農委會近年為了重塑米食新價值,推廣米食文化及強化食米教育推廣強度,針對學生規劃教育推廣課程,以國產稻米、米穀粉為主,搭配在地食材製作新興米食製品,並藉「2018 非米不可創意米食競賽」,延續教學活動的效果,引導國人對國產米糧原料的認同。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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