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領養動物應管制追蹤 提點子逾萬人附議

圖片來源:Pixabay

日前發生有人疑似透過動物收容所領養犬隻後,屠殺後販售。民眾在國發會提點子提案,建議各縣市收容所,應對動物領養人做數量管控與後續追蹤,不但成案且超過萬人附議。

有提案人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點子」提案,建議「各縣市收容所應對動物領養人做領養動物之數量管控與後續追蹤」,在 3 月 23 日檢核通過後,在 29 日通過 5000 人附議門檻,截至目前,超過 1 萬人附議,顯示對議題的關注。

提案者解釋,今年 2 月發生疑似為狗肉攤販的民眾,在2個多星期,分別從新竹與苗栗的收容所領養 6 隻、8 隻的犬隻,可能全部都被屠殺後販售。

提案者質疑,為何一個人可在短短幾天內到三個不同的收容所,領養出 10 多隻狗;且是在南寮收容所領養6 隻後,因為還要領養而被拒,再轉而前往另外兩間收容所再領養 8 隻。

提案者強調,難道全國的收容所沒有即時連線與通報,及防止短時間大量領養的機制。

因此,提案者建議,農業委員會應統一規定,一個戶籍一年內至多可從全國收容所領養 2 隻動物,如需超額領養,須向收容所申請,收容所報請農委會核准後,才可領養。

提案者認為,全國各縣市收容所應建立全國連線通報系統,以防惡意認養人到其他縣市收容所濫領養動物。

提案者指出,在民眾完成領養動物手續後,動保員應先前往準飼主家中,了解動物未來的飼養環境與飼養計畫,確認沒問題才將動物交給民眾飼養,並強制進行寵物登記。

提案者也建議,民眾領養動物後 2 年內,收容所每 3 個月應派動保員或志工前往民眾家中了解動物的飼養狀況,必要時也可給予民眾飼養上的專業建議。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