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賀陳旦今天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花蓮 0206 震災後觀光振興政策」。根據書面報告,國發會研議放寬公務員年底前持國旅卡至花蓮合格特約商店消費,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
為促進觀光,去年實施公務員國旅卡新制,公務員每年新台幣 1 萬 6000 元的旅遊補助,8000 元強制用在國內旅遊、旅宿及觀光。
根據交通部今天提出的「花蓮 0206 震災後觀光振興政策」書面報告,國發會研議放寬公務員在今年 12 月31 日前,於休假期間持國民旅遊卡至花蓮縣境內合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不限行業別,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
交通部也將推動花蓮旅宿業及商家裝置行動支付設備,方便旅客以行動載具小額支付消費,協助在地產業發展。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