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設置文化內容策進院的相關草案,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希望以行政法人的方式,吸引專業人才,促進資源整合與資金投入,「國家隊」的概念發展文化內容產業。
行政院上午舉行院會,通過文化部提出的「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推動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作為連結政府與民間的專業中介組織。法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副發言人丁允恭轉述,賴清德上午在院會中表示, 設置文化內容策進院的目的,是希望以行政法人的方式,吸引更多專業人才,促進資源整合與資金投入,以「國家隊」的概念發展文化內容產業,協助台灣影視產業拓展通路,突破產業規模,提升製產量能。
文化部長鄭麗君出席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發展長期處於市場規模有限、產製量不足及人才流失等困境。
鄭麗君表示,文策院將作為連結政府與民間的中介組織,聚焦振興影視音、ACG、出版等文化內容產業,發揮研發調查、人才培育、題材開發、建構文化金融體系、多元資金統籌及媒合等功能,以催生產業生態系。
鄭麗君說,文策院將與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電影中心、台灣創意設計中心等中介組織成為協力夥伴,以「國家隊」概念發展文化內容產業,逐步建全文化產業生態系。
她說,文化部已爭取到國發基金匡列新台幣 60 億元,用於文化內容投資計畫,預計 4 月上路,將聚焦內容產業,扮演點火功能,邀請民間更多資金投資支持內容產業,投資機制也會跟文策院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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