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防核心關鍵技術外流 違者最高判12年徒刑
為防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安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安法修正草案新增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經濟間諜罪,違反者可處5年至 12 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500 萬至1億元罰金。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蘇貞昌會中表示,高科技產業是台灣重要經濟命脈,近年來,紅色供應鏈滲透台灣產業情形愈趨嚴峻,磁吸台灣高科技人才、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並刻意規避台灣法律規範,未經許可在台從事業務活動,或假借他人名義,違法來台投資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