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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

林姿妙涉貪遭停職 署名春聯重印估花費3萬元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遭判刑,內政部依法停止縣長職務,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林茂盛今天說,縣府運作一切正常。另縣府已印製完成的春聯,將重印署名,預估花費約新台幣3萬元。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宜蘭地方法院在去年 12 月 31 日判處合併執行 12 年6個月,內政部也在同日停止林姿妙縣長職務,並依法由林茂盛代理。

林姿妙涉貪判刑12年半 綠指應道歉、藍堅信清白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等案,法院判處合併執行12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對此,民進黨宜蘭縣黨部指出,林姿妙應認罪道歉;國民黨宜蘭縣黨團表示,堅信其清白。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判處合併執行 12 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案 遭求處20年重刑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案,昨天遭檢方求處 20 年重刑。林姿妙今天首度公開受訪回應,檢方辦案先射箭再畫靶,虛構犯罪事實,讓她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宜蘭地方檢察署回應,檢察官綜合所有卷證資料,本於所調查的事實具體求刑;此案已言詞辯論終結,靜待法院判決。林姿妙與縣府多名主管涉及貪污與洗錢案,經宜蘭地方法院近2年調查審理後,全案昨天辯論終結, 12 月 31 日宣判。檢方在論罪科刑部分,林姿妙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求處有期徒刑 20 年;林姿妙特殊洗錢罪部分,求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