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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
李貞秀遞補立委 內政部:應繳喪失中國籍證明給立院
中選會公告陸配李貞秀遞補當選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內政部重申,李貞秀應於就(到)職前辦理喪失中國大陸國籍,並於就(到)職日起1年內將喪失證明繳給立法院,否則應由立法院解職;立法院對立委是否違反國籍法,也應依職權調查。
中配參選公職 陸委會:要求放棄對岸國籍是出於保護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中配出任民選公職若未放棄對岸國籍,恐將被中共要求配合情報工作;出於保護立場,支持內政部要求當選公職中配放棄對岸國籍,避免實務矛盾與風險。
藍提國籍法修法 梁文傑:兩岸條例僅規定中配參選權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提案修法,增訂大陸地區人民參選公職,不適用國籍法放棄國籍規定。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天說,在野黨要修國籍法,等於把問題丟回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現行條例只規定符合資格的中配可以登記參選,未來還是會有爭議。
藍委提案修法 陸配參政不用放棄國籍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提出國籍法修正草案,增訂大陸地區人民依法取得台灣地區戶籍者,參選公職資格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適用國籍法第 20 條放棄國籍規定。
綠:任公職須對國家忠誠 依法只能有中華民國國籍
針對中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問題被解除公職,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將提修法,明定陸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今天受訪表示,擔任公職人員要對國家忠誠,依法只能有中華民國國籍。
聲援參政權 藍擬修法排除中配適用國籍法
對於中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問題被解除公職,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今天表示,民進黨違憲打壓中配,規範中配是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民進黨就是違法濫權打壓中配。
花蓮陸配村長訴願成功 陸委會:忠誠沒有曖昧空間
花蓮陸配村長鄧萬華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問題被解職,她向花蓮縣政府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決議撤銷原處分。陸委會表示,行政機關應依法行政,公職忠誠義務沒有曖昧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