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修正草案 海委會籲仍由國防部公告禁限制水域
有立委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29 條,擬將國防部改為由海委會公告「禁限制水域」;對此,海委會表示,基於國安、國防等各項因素綜合考量,仍應維持由國防部公告。海洋委員會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9 條,關於禁限制水域規定的立法背景是由國防部召集相關單位衡酌兩岸分治、軍事安全及地緣特性等因素而劃設,為基於國防安全、國家安全及區域情勢綜合考量,涉及國家安全及行政院各機關內部分工,維持由國防部公告,能確保相關水域管理與防務作業協調性與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