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美麗島事件 40 週年紀念日。廣義地看,美麗島事件可以從雜誌社成立前的黨外活動與事件算起,一直到事件後的逮捕、審判,在這一連串政府的行動中,黨政高層與各機關系統究竟在指揮鏈中處於何等位置,扮演何種角色,是促轉會亟欲在這批國安局檔案中尋找的答案。初步發現這些檔案除可勾勒上級指導審判的痕跡外,總統蔣經國的蹤影也在事件後的安全會議中浮現。
1210 高雄事件發生前,這場世界人權日的遊行就已被情治機關定調為「暴動」。
蔣經國在 10 日當天以主席身份在國民黨十一屆四中全會上發表演說,主題是台灣的民主;當日晚上的「動亂」卻震撼了全社會。12 月 12 日,國安局指示警總協調各情治單位成立「1210 專案指揮部」,進行包含大逮捕在內的行動。
在新解密的原警總「1210(安和)專案」相關檔案中,直接或間接提及蔣經國的,主要是「安全會談」(或「安全會議」)。 而國安局檔案,則更進一步揭露蔣經國的指示,例如國安局 69 年 8 月 8 日的便簽中,明確記載蔣經國透過安全會談對美麗島案做出的指示:「要防他們把法庭作為反政府的宣傳場所,防他們全部翻供,不容他們在法庭詭詞狡辯,對政府造成不利。」並對後來「未能有效防止犯案在審理期間之公開政治污染」有所檢討。
國民黨黨務系統亦涉入其中,依據國防部長高魁元於 69 年 6 月 4 日批示的機密文件透露,美麗島事件及清從專案的處理方式除呈給「蔣先生」,也提報國民黨中央討論:「⋯⋯其他參與分子計有冬聰凜等 203 人(均未羈押),經警總協調警政署等單位成立『清從專案』邀請有關單位多次開會逐一審查,綜合處理意見⋯⋯案經提報本年(69)5 月 27 日中央蔣秘書長主持之早餐會報共同研究商決」。
美麗島軍法大審及司法審判過程標榜公平公開,高層指揮偵查乃至介入軍法審判的線索都藏在細微處。例如69年2月1日的國安局內簽附注提到:「沈秘書長(註:應為沈昌煥)提示對偵訊筆錄至為重要:
- 「台獨」是「叛國顛覆」少用「台獨」;
- 「暴力邊緣」實際已「著手暴力」不容「滑頭」;
- 「思想」不是「行為」,本案事實上是「行為」不容「逃避」。相關批示則為:「協調警總作業及審訊時特別注意」。
又如 2 月 13 日的國安局內簽所示:「本案之處理,應本第三次安全會談上級指示辦理:
- 應以高雄暴力事件為重點,量刑要把握從重取其輕的原則;
- 起訴書的撰寫,要精簡扼要,講求有力之證據,但對引用重罪法條時,預留彈性字句」,並附注指出:「本處已於 2 月 12 日將第三次安全會談上級指示內容轉告警總于副總司令請遵照辦理」。
不論檔案中的「上級」或明或隱出現,都強烈暗示美麗島事件的偵訊審判都受到高層指揮,或服從上級指示。
以警總在「1210(安和)專案」結案檢討(69 年 9 月 9 日)為證:「從外表觀察,僅係群眾性之暴力事件,由於上級之正確政策指導,辦案人員旺盛之工作精神,僅憑洪誌良、多喜彥次郎二人有限之證據,予以有效運用,細密追訊,終使黃信介供承:確藉洪誌良與匪勾搭,利用『美麗島雜誌社』掩護其推翻政府之目的,使不法活動之陰謀真相大白,奠定全案法辦之基礎」。
在這份國安局檔案中,蔣經國始終隱而不顯,唯獨在大審後,掌管後續輿論消毒的「王復國辦公室」上呈一份公文:「高雄暴力事件公開審判前後,為澄清觀念,導正思想,所進行之工作業已大部份完成,謹將工作成果扼要列表呈報」、「敬請轉呈 主席」,文件最後批示「同意」、「經」,「經」近似蔣經國常見的簽名字跡。
政治檔案開放與還原歷史真相,是促轉會的法定職責。
為了調查相關的政治案件,促轉會陸續向各個機關調用檔案,並於近期得到成果。這一次新解密的國安局檔案,補足過往出土檔案中較欠缺的細節與面向,這些檔案待未來整理開放後,將可供各界持續探索歷史,深化對此一事件的理解。
透過上述檔案內容的揭露,可知國民黨中央與各工作會一定程度上地介入、指揮美麗島事件,促轉會也期待國民黨能配合政治檔案徵集工作,讓美麗島事件的決策過程與威權統治時期的歷史真相的拼湊,不再缺少重要的拼圖。
原文出自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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