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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增外牆工項 北市府:尊重公會判斷

遠雄大巨蛋的現況。 芋傳媒記者邱家琳攝

大巨蛋案未解,遠雄日前申請施作各棟 2 樓以下外牆。台北市都發局今天說,經技師公會審議後認為,若 2 樓以下未施作外牆,恐因強風導致內部損壞。北市府表示,尊重公會判斷。

對此,前都市發展局長林洲民指出,遠雄要施作各棟 2 樓以下帷幕外牆,不應在都審會審查前,就可預先通過,這不是施作帷幕外牆問題,而是攸關公共安全議題。

他說,北市府在 2016 年間的市政會議曾討論減少大巨蛋量體方案,當時考量容留人數增加,要求遠雄應釋出 1 、 2 樓空間作緩衝地帶,且不可施作帷幕外牆。

他認為,北市府應謹慎考量過去提出的減少大巨蛋量體方案,且需先經都審會審查,才可讓遠雄施作,若市府同意,是否意味要撤銷當年市政會議通過的內容。

都發局指出,遠雄今年 5 月間來函,內容提及依建築法及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大巨蛋園區的各棟帷幕外牆 2 樓以下屬安全維護工項,請求施工。

都發局說, 7 月 9 日邀集土木等 3 大公會審議,公會代表認為,大巨蛋內各棟屋頂皆已完成,若 1 、 2 樓以下帷幕外牆不盡快施作,恐因強風灌入,產生風力上揚,會讓內部出現損壞狀況,且因大巨蛋案屬府級列管重大案件,統整後,已向上呈報。

局長黃景茂指出,遠雄申請施工大巨蛋帷幕外牆部分,會向府方報告,「專業問題專業解決」;都審會目前以審議大巨蛋容留避難人數電腦模擬為主,現階段未討論商業空間量體部分。

北市府副發言人柯昱安表示,因涉及公安問題,都發局邀公會研商,認定因公安疑慮,帷幕外牆需施作,原則尊重公會專業判斷。

北市府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以遠雄未按圖施工、公安有疑慮為由,勒令大巨蛋停工。時任副市長林欽榮隔年開記者會,提出減少量體方案,內容為增加大巨蛋逃生避難空間,建議各棟 2 樓以下改成開放空間,以利疏散逃生,也間接刪減商業面積。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事後判決遠雄可針對 14 項有關公安部分的安全維護工項施工。

都發局則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允許遠雄可針對載重、水浮力、鏽蝕與坍塌,在維護安全前提下,同意 14 項工項,但不可施作各棟的 1 、 2 樓帷幕外牆,而大巨蛋全面復工須通過都審、環評、建照變更審查。

最高行政法院今年 4 月底認定,北市府針對大巨蛋案的停工處分,並無違誤,至於原判決撤銷「關於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之施作部分」,這部分不在停工處分範圍內,廢棄原判決,改判遠雄敗訴定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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