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保處今天表示,遠航臨時取消眾多國際航班事件,旅行社對參團旅客多採全額退還,無法依原定行程返台須安排轉搭其他航班及負擔滯留費;個人自行出國則由遠航負擔損失。
消保處指出,對於遠航無預警取消航班造成消費者的損害,民航局已發布新聞,要求遠航需負起全責,因此行政院消保處已請民航局監督遠航落實辦理。
消保處並將這次事件區分成兩種對象,提醒消費者據以確保自身權益。首先是「參團旅遊的旅客」,除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或轉團外,多採全額退還團費處理;若有旅行社扣除已支付的行政規費或必要費用,獲遠航賠償後將返還旅客。
參團旅遊出發後無法依原定行程返台者,旅行社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 26 條規定,必須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返台,所生滯留費用由旅行社負擔。
其次是「個人自行出國旅客」,遠航應依旅客意願,協助簽轉其他航班,或是提供退改票免收手續費;若旅客因行程延誤或無法成行,造成國外食宿及交通費用等損失,遠航應依民航局的指示,提供適當賠償。
行政院消保處再次提醒消費者,因遠航本次取消航班所支出的相關費用,都要保留單據,以便後續求償使用;若因這次事件引發消費糾紛,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