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達瑞
履歷是一個人的歷史,可供他人評價能力,是就業市場的敲門磚,更是政治人物勝選的認證。在西方社會,編造不實履歷是求職與參選的死罪。
蔣萬安登錄在立院的履歷被發現不實,外界鬧得沸沸揚揚。蔣萬安的履歷不只登錄在立法院的網頁,也張貼在社群平台,是否存在欺騙,很容易檢驗。
附圖是蔣萬安自己張貼的履歷,出現在他的LinkedIn帳號。在蔣萬安的這份履歷,我發現五處不實的登載:
蔣萬安是政大外交系畢業,但這份履歷登錄他獲得的學位是法律學士,而法律只是他的雙主修學位。蔣萬安刻意漏列外交系的主修,就是為了美化他的法律背景。
蔣萬安在賓州大學取得兩個學位:招收外國學生的LLM碩士與正統的JD專業學位。
詭異的是,蔣萬安竟然漏列LLM的學位。常見的履歷欺騙是增列沒有取得的學位,但蔣萬安卻漏列已經取得的學位。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蔣萬安漏列LLM的學位,就是為了掩飾轉學進入賓大JD學程的事實。蔣萬安並未申請JD學程的入學,而是從LLM學程轉學,不需要參加入學考試。
賓大的JD學程錄取率極低,入學考試的分數要求也很高。蔣萬安漏列LLM的學位,可製造他從政大申請進入賓大JD學程的假象,讓他躋身美國法界的菁英階層。
賓大JD學程的修業年限三年,但LLM學程只要一年就可完成。蔣萬安在賓大就讀三年,先花一年取得LLM學位,轉入JD學程後只要再讀兩年。
蔣萬安用一年取得LLM的學位,卻在履歷裡漏列這個學位,只好將就讀兩年的JD學程增加一年,讓人誤以為他是正規入學的JD學生。
蔣萬安在矽谷的第一個工作是大型律師事務所WSGR,但兩年七個月就被解僱了。蔣萬安的履歷記載兩個月的失業期(2009年4月到6月),然後又開始上班了。
矛盾的是,蔣萬安公開自述花了將近三個月才找到新工作。蔣萬安的履歷只有兩個月的空白,卻花了三個月找工作,難不成還沒找到工作就有班上?
更神的是,蔣萬安宣稱的開始上班時間,比新公司的紀錄還早八個月。根據新公司的網頁記載,蔣萬安到任的時間是2010年的2月,不是2009年6月。
蔣萬安的失業期長達十個月,卻在履歷裡被縮短為兩個月。履歷空白兩個月是正常轉業,表示在職場搶手,甚至是主動跳槽。反過來說,失業十個月表示缺乏職場競爭力,無法順利找到工作。
把換工作的失業期從十個月縮短到兩個月,可達到美化履歷的功效,代價是專業誠信,但蔣萬安不在乎。
蔣萬安在矽谷任職的第二家公司規模很小,員工只有個位數。短短一年,蔣萬安就離職創立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以蔣萬安當年的實力,根本不夠格自己創業。
在蔣萬安的履歷,他的離職時間與創業時間相同,都是2011年2月,可謂完美的銜接。怪異的是,蔣萬安的律師事務所登記時間,卻是2010年10月。
蔣萬安在2011年2月才離職,卻在2010年10月就創立了公司,也就是在職創業。兩者重疊四個月,讓蔣萬安有假公濟私的機會,例如將公司的客戶轉移到自己的事務所。
在職創業有利益衝突的問題,不符職場的專業倫理,甚至違反僱傭合約。為了避免在職創業露餡,引發其他的法律爭議,蔣萬安在履歷上將創業時間延後了四個月。
蔣萬安的一紙履歷,道盡了多少欺騙。在這張簡短的履歷表,我就發現了五處不實的記載,幾乎每一則紀錄都有問題。
這是公開在網路的履歷,若有造假很容易被踢爆,但蔣萬安毫不在意。若連公開的履歷都敢造假,那民眾看不到的地方,蔣萬安的欺騙豈不更嚴重。
如此毫無誠信的政治人物,我們還要給他公權力,掌握市政,花用公帑嗎?套句我媽媽曾說過的一句話:「這種人連挑大便都不能信,怕他們會偷吃!」

原文出自Shih-Fen Chen 的facebook,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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