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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昱睿專欄》公投綁大選問題叢生,一票多案更是餿主意

圖片來源:AI示意圖

今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地方選舉是否再度公投綁大選,近期成為選務討論焦點。立法院也正在推動公投法修法,主張將多項公投案印在同一張選票,以減少選民逐案領票、投票的時間;但中選會則擔心無效票增加,以及選務準備期程不足。

在討論「一票多案」之前,筆者認為台灣更應該先問一個問題:「公投綁大選,真的有必要嗎」?

公投和選舉都是人民表達意見的方式,但目的並不完全相同。選舉是在選人、選政黨,也是在決定未來幾年的政治方向;公投則是針對特定政策或議題做出決定。兩者放在同一天,確實可以提高投票便利,也能讓更多人參與,但投票率提高,並不代表人民就一定更了解自己投的是什麼。

尤其當公投議題越來越多,選民面對的就不只是「要不要投」,而是有沒有足夠時間理解每一個題目。

二○一八年公投綁大選,排隊時間過長、投票速度緩慢,甚至影響開票進度,至今仍讓不少人印象深刻。如今我們又從「公投綁大選」進一步談到「一票多案」,卻很容易只剩下如何讓投票更快,而忘了民主制度最重要的目的,是讓人民做出清楚的選擇。

而一張選票印進更多題目,表面上是簡化程序,實際上也可能增加閱讀與辨識的負擔。對年輕選民如此,對年長者更是如此。如果為了追求行政效率,最後讓選民因為看不清楚、搞不清楚而投錯,這樣的便利究竟便利了誰?

筆者當然不反對公投,但也不只是反對公投綁大選。問題是,公投是否適合與選舉綁在一起,應該有更完整的制度思考,而不是每逢選舉就順手綁在一起。

同樣地,「一票多案」也不該只用省時間、省紙張來衡量。選務人員能不能準備、選票能不能清楚辨識、選民能不能充分理解,都是制度成本。

民主不是把選票塞得越滿,就代表人民的選擇越多。

如果真的希望公投成為人民直接表達意見的制度,就應該讓人民有時間看懂題目,也有足夠清楚的選票做出選擇。

選舉可以追求效率,但民主不能只追求速度。公投綁大選之前,我們或許應該先回答:這樣做,究竟是讓人民更容易參與,還是只是讓選務看起來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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