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軒
我手邊又剛好撿到一份會議紀錄。
民國110年10月20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疫苗採購調閱專案小組第 2 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這一場會議的主席,正好就是現任台北市長蔣萬安。
會議結論想必也是蔣萬安知道而且背書的。
我們來看這一份會議紀錄有什麼特別的。
第一,蔣萬安等人提議,請衛生福利部提供「採購國際認證疫苗歷次討論會議紀錄」、「疫苗採購數量相關會議紀錄」、「疫苗採購品牌、數量專家小組意見」、「廠牌選擇依據、各廠牌數量採購數量依據及裁決標準」。
OK,照案通過。
再來就有趣了。
疫苗到貨期程文件:
(1)109 年 9 月 18 日與「新冠肺炎疫苗全球取得機制(COVAX)」疫苗供應合約。
(2)109 年 10 月 30 日與臺灣阿斯特捷利康公司簽署 1,000 萬劑COVID-19 疫苗供應合約。
決議:上開 2 項衛生福利部「將無法公開部分予以遮蔽後」同意提供調閱。
110 年 5 月 28 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與高端、聯亞 2 家國產COVID-19(2019 冠狀病毒疾病)疫苗廠採購合約、關於採購決策過程之會議紀錄、公文。
決議:請衛生福利部將有關採購合約中「須保密無法公開部分予以遮蔽後」提供調閱。
喔喔,不得了。
蔣萬安主席主持的會議中做出的結論,就是請衛福部遮蔽無法公開需保密的部分之後再把資料送來。
結果五年後的現在,蔣萬安「市長」認為蔣萬安「委員」當主席時做出的會議結論是不對的?
Hello,蔣萬安市長請不要自己洗自己的記憶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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