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檢調昨天搜索前台南市議會議長、現任台南市議員郭信良相關處所,傳喚 20 人偵訊,台南地檢署認定郭信良涉及公益侵占逾新台幣 1000 萬元,今天凌晨訊後聲押。
台南地檢署今天指出,南檢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高雄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搜索郭信良相關處所 25 處及扣押證物,傳喚郭信良及服務處人員黃姓女子等2名被告、 18 名證人。
南檢認定郭信良、黃女涉嫌於民國 107 年至 111 年間共同侵占政治獻金專戶、文教協會專戶內依法應專款專用於法定支出項目或公益項目等款項,金額超過 1000 萬元,涉犯刑法第 336 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今天凌晨當庭逮捕,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無黨籍郭信良涉及市地重劃弊案,遭控收賄勒索 1300 萬元,台南地院 113 年 11 月判刑 13 年,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去年 10 月改判無罪,當時台南高分檢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另外,郭信良涉及光電開發弊案,遭橋頭地檢署依貪污等罪嫌起訴,且又被查出涉嫌提供土地給營造公司傾倒約4.9萬立方公尺營建廢棄物,橋檢去年 12 月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追加起訴,求刑3年6個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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