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沙鹿區忠貞路 20 巷附近,日前一輛救護車不斷鳴笛,但前方休旅車不為所動。警方今天表示,此車確有不避讓救護車情況,依法可處最高 3 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吊扣牌照。
台中市沙鹿區忠貞路 20 巷附近, 15 日上午7時 37 分,一輛休旅車停等紅燈時疑擋住後方救護車,有騎士行經見狀下車協助指揮,但休旅車仍未避讓,將救護車擋在後面;有民眾將這段影片上傳網路並指出「讓一下救護車有什麼困難」,引發討論。
有民眾質疑,休旅車是室內音樂放很大聲嗎,也有人認為,救護車為何不逆向超車出來,有民眾則說,路口逆向超車容易車禍,因有發生過、所以有規定不能逆向超車,即使有人指揮也一樣。
清水警分局今天發布文字稿表示,調閱監視器畫面檢視,此自小客確有不立即避讓救護車情狀,民眾在現場指揮後方駛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 6000 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此汽車牌照 6 個月。
警方呼籲,聽聞救護車警號時,駕駛人及行人請務必立即避讓,以共同維護救護通道順暢;尚未接獲民眾檢舉,若民眾遇交通違規,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檢附相舉證資料,向警察局系統提出檢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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