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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台灣人涉詐騙遭柬埔寨法院羈押 最重可判10年徒刑

柬埔寨警方近日破獲首都金邊一處住宅設立的電信網路詐騙據點、逮捕 6 名台灣人,金邊初級法院今天下令羈押並以「有組織實施電信詐騙罪」提起公訴,最重可判處 10 年有期徒刑。

柬中時報報導,柬埔寨警方5月 26 日突襲金邊一處住宅,當場發現 6 名台灣嫌犯,繳獲 4 支手機、1台電腦、9 台顯示器以及 4 台電腦主機等設備。被羈押的 5 男 1 女共 6 名台灣人,年紀介於 21 歲至 35 歲。

警方調查顯示,這個組織涉嫌在金邊設立詐騙據點,透過架設假購物網站和偽造的網路商店進行詐騙,主要詐騙對象包含台灣和中國民眾。

根據柬埔寨「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規定,普通的電信詐騙罪可處 2 年至 5 年有期徒刑;若屬有組織犯罪、涉及多名受害人或情節嚴重者,刑期最重可提高至 10 年。

金邊初級法院調查法官今天簽發羈押令,羈押這6名嫌犯,並以「有組織實施電信詐騙罪」對他們提起公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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