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外交部宣布取消原本對 93 個國與地區實施的 60 天免簽政策,恢復為 30 天停留期限。根據曼谷郵報引述泰國外交部公布的非正式名單,台灣仍列入 30 天免簽名單。
泰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局長蒙坤( Mungkorn Pratoomkaew )昨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終止 60 天免簽等措施將於王室公報( Royal Gazette )頒布 15 天後生效,現行已入境或在新制生效前抵達泰國的旅客,仍可依原有簽證條件停留至期限屆滿。
曼谷郵報( Bangkok Post )報導,原本適用 60 天免簽的 93 個國家與地區,將不再享有 60 天停留待遇。
報導引述外交部公布的非正式名單指出,保留 30 天免簽的 54 個國家與地區中,包括台灣、日本、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新加坡、印尼及菲律賓等。
另外,泰國將新增 3 個適用 15 天免簽的國家或地區,包括塞席爾( Seychelles )、馬爾地夫與模里西斯;落地簽適用國家則由 31 國縮減至4國,僅有印度、塞爾維亞、白俄羅斯及亞塞拜然。
報導提及,根據雙邊協議訂定的簽證政策,緬甸(僅限航空入境)和柬埔寨公民享有 14 天免簽;中國、香港、澳門、寮國、蒙古、俄羅斯、哈薩克、東帝汶和越南享有 30 天免簽;阿根廷、巴西、智利、秘魯和韓國則享有 90 天免簽待遇。
泰國外交部曾解釋,調整簽證政策的原因是考量國家安全、旅遊與經濟利益及對等原則,同時消除重複免簽待遇及利於數位簽證系統運行。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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