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自籌經費辦理 115 年度原民租金補貼,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自4月1日起正式啟動「隨到隨辦」機制,每月最高可獲新台幣 4000 元租金輔助,受理至計畫戶數用罄為止。
桃園市住都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中央規定,原住民族在原鄉持有自宅便無法申請內政部租金補貼,但不少族人因在都會區工作而有實際租屋需求,市府自籌經費辦理原民租金補貼,去年起進一步放寬申請條件,將原規定自宅與租屋地距離須達 30 公里才補助,放寬為距離 20 公里以上即符合資格,預估能增加約4成族人受惠。
住都處說明, 115 年度補貼計畫原於去年 10 月統一受理,並已自今年1月起開始核撥;考量部分族人未能及時在期限內申請,且計畫經費尚有額度,秉持照顧族人初衷,決定重啟申請管道,改採隨到隨辦方式受理,只要設籍桃園市原住民市民且符合資格者均可提出申請。
住都處指出,民眾須備妥申請書、申請人及其配偶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租賃契約,並須提供申請日前1個月內全戶所得與財產證明等相關文件;市府提醒,補貼具有排他性,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不得重複接受2種以上住宅資源補助,詳細申請規定可前往住都處官網查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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