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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歐珀涉貪污、詐領助理費 北院判刑16年

前立委陳歐珀。圖片來源:中央社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被控收賄、詐領助理費,犯罪所得 874 萬餘元,遭北檢起訴求刑 24 年 2 月。台北地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陳 16 年徒刑,褫奪公權 6 年。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判決之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北檢起訴指出,陳歐珀涉嫌自 2012 年 1 月至 2023 年 7 月間,藉立委職權,以召開協調會、公開質詢等方式,提出多件法案或修正法案護航業者,並藉此收受不正利益總計新台幣 463 萬餘元。

檢方也查出,陳歐珀涉嫌自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間,浮報多名公費助理薪資,助理再將浮報款項以現金領出,作為辦公室零用金,以及依陳歐珀、徐慧諭夫婦指示使用,總計詐取 411 萬餘元。

北檢去年 8 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洗錢防制法、公益侵占等罪起訴陳歐珀、徐慧諭等 16 人。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依貪污等罪判陳歐珀有期徒刑 16 年,陳妻徐慧諭 4 年 6 月徒刑,褫奪公權 3 年。尚未說明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及量刑理由。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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