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認定 20 % 容積獎勵違法。台北市長蔣萬安昨天說,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撤銷容獎。蔣萬安今天表示,將發文鼎越公司要求陳述意見。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 4 大案於 3 月 26 日宣判,共 391 頁、超過 29 萬個字元數的判決書今天公布。
蔣萬安今天率局處首長赴台北市議會接受施政報告質詢,民進黨議員許淑華問,京華城案判決書已經上網公布,明確寫著「 20 % 不法容積獎勵」,市府是否要取消被法院認定違法的容獎。
蔣萬安回應,昨天說過,獲知法院判決的完整內容就會處理,目前已可了解此案判決內容,會要求都市發展局和法務局即刻深入了解,並在今天依行政程序法,發文給鼎越公司要求陳述意見。
許淑華追問,是否要主動取消京華城的 20 %容獎。蔣萬安重申,會依行政程序法進行程序,讓程序完備後,由調查小組開會做出決定。
民進黨議員王閔生質疑,不僅法院指出違法,鼎越公司也已申請建照變更,要主動將有爭議的 20 %容獎拿掉,蔣萬安為何至今仍不敢認定這 20 % 容獎違法,究竟要拖延到何時才能落實公平正義。
蔣萬安答詢表示,因為判決書的內容剛上網,他還沒完整看過,且在做出不利行政處分之前,必須把相關程序都完備、讓對方陳述意見,才能避免衍生鼎越後續尋求行政救濟等爭議。
蔣萬安昨天表示,只要判決書明確指出這 20 % 容獎違法,市府就會依照行政程序法完備相關程序。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長簡瑟芳補充,已針對此案邀集府內外成員組成調查小組,等收到判決書後就會啟動討論,預計需要2個月時間做成決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