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4月1日將首度聽取「出生公民權」案,9位大法官今夏將決定施行超過百年、在美國領土出生嬰兒即有公民身分的憲法修正案是否仍適用。美國社會再度為移民議題緊繃,兩造法律意見與輿論風向至今難定可能的結果。
百年來,只要在美國出生,無論生父母是否具美國國籍,或持有綠卡、短期簽證,或非法入境、逾期居留,都可依憲法第 14 修正案第1款「所有在美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者,均為美國及居住州的公民」,申請公民身分。最高法院 4 月 1 日將首度聽取挑戰美國國籍屬地主義的個案。
緊縮移民政策、取消出生公民權是美國總統川普( Donald Trump )兩任競選期間的重要選舉支票。川普第2任期上任首日即簽署 14160 號「保障美國公民權意義與價值」行政命令,要求各州停止向無證移民與持短期簽證者產下的子女核發身分,全案經州聯邦法院上訴,最高法院最終決定聽取攸關憲法意義的案件。
司法部在多起案件中選擇「川普訴芭芭拉」( Trump v Barbara )案要求最高法院裁定。
川普訴芭芭拉案由「美國民權聯盟」(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 ACLU )與多個民權團體提出,當中3起個案分別為宏都拉斯的芭芭拉( Barbara )、台灣的蘇珊( Susan )與巴西的馬克( Mark )。
訴訟文件指出,來自台灣的蘇珊在美 12 年,現持學生簽證,並透過工作申請合法長期公民身分,她的丈夫不是美國公民。蘇珊已有3名子女,均順利取得美國國籍,她在 2025 年 4 月於猶他州誕下第 4 名子女莎拉( Sarah ),已提出護照申請。
負責全案的美國民權聯盟國際事務律師王德棻( Cecillia Wang ), 55 歲,父母為台灣留學生後移民美國,長期投入移民權益與法律諮詢工作。
「川普訴芭芭拉」案有關憲法詮釋,關鍵在於「並受其管轄者」(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6 字該如何解釋。 1898 年,父母在中國出生的黃金德因排華被拒入境並提起訴訟,當時最高法院「美國訴黃金德案」( 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判決確立在美出生者皆為公民,判決也將決定這起百年判例是否繼續適用。
司法部認為, 1868 年通過的憲法第 14 修正案有其時空背景,旨在保障南北戰爭後解放的奴隸及其後代,並非讓所有在美出生者成為公民。川普在「真實社群」( Truth Social )貼文,「出生公民權不是讓來自中國或世界各地的有錢人,付錢在美生育,然後荒謬的成為美國公民,這(憲法修正案)是關於奴隸的後代」。
此外,在法律與總統權限上,美國總統是否可動用行政命令挑戰憲法位階,最高法院也需說明。
過去一年,美國法學界就此展開辯論,兩造主要倡議者分別向最高法院提交「法庭之友」信函說明見解。民調雖多數支持一般性「出生公民權」提問,但若細問至出生父母身分等,結果可能不相同。
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中保守派佔多數,但川普政府在關稅案跌了一跤,各方難以預料最終判決結果,1日的庭上辯論或可探出法官意向。聽取辯論後,大法官可能在 6 月至 7 月初做出裁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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