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黃子一專欄》李貞秀的50天

圖片來源:取自子一facebook

李貞秀的50天。

2月3日,上任的第一天,對著媒體說「我唯一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啊」

2月4日,「中華民國國民不叫中國人嗎?不然叫什麼?」

2月13日,請陸委會幫他代辦放棄中國籍事宜。

3月22日,在臉書上發文咒劉世芳「頭七」。

3月22日,在立法院比出「倒讚」等不雅手勢。

3月22日,把「共四案」聽成「共識案」,然後還直接亂寫。

3月22日,受訪時表示「感恩共產黨把我父母顧得很好」、「這個就是大陸的驕傲」。

3月23日,嗆其他中配子女「二等公民」、「難道所有的陸配都得跟你媽媽一樣永遠都只配在基層」。

3月23日,罵國民黨議員鍾小平是「他是狗,根本不配當人」。

3月23日,直播中爆料高虹安收受柯文哲政治獻金700萬。
__

扣掉幾個口水吵架,有兩件非常嚴重的事情。

1. 李貞秀最大的爭議當然來自於國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間的認定。

確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說陸配只要居留滿一定年限就有參選資格。但注意,「參選資格」不等於「就職條件」。當你通過選舉、準備就職時,就要面對的是《國籍法》。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指定義了參選,並沒有提到就職。關於就職條件,《國籍法》第20條中明確表示,擔任公職者,不能同時具有其他國籍或效忠關係。

所以根本沒有「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問題。只有同一事項在兩條法律中都有規定的時候,才會討論要適用哪一條法律,從同到尾就只規定在國籍法中的事項,有什麼好談特別法跟普通法的。

2. 李貞秀爆料柯文哲給高虹安700萬政治獻金。

根據《政治獻金法》,個人、企業對同一擬參選人捐贈上限為:個人10萬元、營利事業100萬元、人民團體50萬元。

土城找安是不是又要再加一件事了,醜話說在前面,到時候柯文哲跟高虹安因為此事被檢調約談,不要再怪賴清德喔,請正名是李貞秀害的。

圖片來源:取自子一facebook

 

原文出自子一facebook,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