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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詐欺案上升 多為車手與人頭帳戶

圖片來源:中央社

少年犯罪近幾年增加,成少共犯案件持續上升為原因之一。據統計,觸犯詐欺的少年犯罪中,與成年人共犯者已逾 50 %;少年涉詐持續增加,角色以車手及提供人頭帳戶為主。

詐欺犯罪危害人民財產安全,更衍生其他犯罪事件,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尤其近年查獲不少詐欺案,犯罪集團利用少年擔任車手,成為社會一大隱憂。

警政署統計,民國 109 年至 113 年全年度少年犯罪人數均在1萬人上下,最低為 111 年的 9554 人,最高則為 113 年的1萬 1277 人。如果計算少年每 10 萬人犯罪人口率, 109 至 113 年則呈現「逐年上升趨勢」,自 109 年的每 10 萬人 794 人上升至 113 年的 951 .3人,增加 19 .8%。

以案類觀察,自 109 年起,詐欺躍升為首位,占比逐年攀升。根據警政署去年1至8月統計,警察機關查獲的少年嫌疑犯1萬 556 人,以涉「詐欺」案 2943 人(占 27 . 88 %)最多,其中查獲擔任車手 1846 人占詐欺案比重 62 . 73 %,「自願性人頭帳戶」占 22 . 49 %次之,「收簿手」占 4. 04 %再次之。

根據法務部統計, 113 年少年矯正學校在校受感化教育的少年,觸犯詐欺罪的人數已超越觸犯傷害罪的人數。另依司法院統計,近 10 年觸犯刑罰法律少年保護處分的罪名類型,於 113 年時,觸犯詐欺罪的少年人數達 2190 人,其中與成年人共犯者為 1162 人,已超過百分 50 的比例。

依少事法規定,少年觸法案件如非5年以上重罪,多由少年法院裁定保護處分,對少年本身施以輔導或感化教育,不會入監服刑,成年後又有前案紀錄塗銷機制,塗銷後即視同未曾犯罪,導致少年為犯罪付出的代價過低,易受犯罪集團煽動,而遭利用從事犯罪。

司法院近期的修正條文已就前案紀錄塗銷條件予以限縮,應能提高少年犯罪成本,防制犯罪組織吸收利用少年犯罪。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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