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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提除籍證明 陸委會:格式有疑慮僅部分採認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13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回應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提出除籍證明相關討論。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於會上手持李貞秀提供的除籍證明影本放大版,李貞秀先前對外公示這份證明。圖片來源:中央社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今天赴陸委會前開記者會,提出除籍證明書,佐證大陸戶籍註銷時間在 1993 年 4 月 26 日。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回應,格式有疑慮,僅採認 2025 年 3 月繳回時間。

李貞秀今天在記者會上拿出一份證明,佐證 1993 年 4 月 26 日嫁入台灣後,中國大陸湖南省衡南縣戶籍已經註銷。她強調,在 2004 年兩岸條例修正條文生效前完成大陸戶籍註銷,這份證明也經海基會認證,去年繳回移民署,不是去年才除籍。

陸委會今天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回應。梁文傑表示,李貞秀說在 1993 年註銷大陸戶籍,她所提供的證明也是這樣寫著「於 1993 年 4 月 26 日嫁入台灣後已將湖南省衡南縣戶籍註銷,特此證明」。

梁文傑表示,李貞秀 1993 年 4 月 26 日嫁入台灣、 1999 年獲得定居身分;不過在 1999 年,兩岸條例還沒有要求單一戶籍制度,也就是說李貞秀從 1993 年嫁來台灣到 1999 年取得定居,這段時間都不可能去註銷對岸戶籍,因為政府沒有要求。

梁文傑提到,李貞秀提供的證明也與其他陸配繳回的證明寫法不一樣,其他陸配提供的證明會寫明「西元某年某月某日來註銷證明」,與發給證明日期一致,不會如同李貞秀提供的證明,將大陸戶籍註銷時間回推,寫法非常不同。

梁文傑直言,為了辨別李貞秀所提供的證明,也調出其他來自湖南省衡南縣戶籍註銷證明,格式均與李貞秀的證明不一樣,李貞秀提供的證明顯得「有點怪異」;於是這份李貞秀的除籍證明僅採認她繳回的時間點,也就是 2025 年 3 月。

對於李貞秀授權陸委會處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梁文傑表示,歷來不管是哪一個國家的配偶,放棄原有國籍必須自己去辦理,「你要放棄美國籍,外交部也不會去幫你辦,放棄對岸國籍,陸委會只有請你自己去處理」,會將李貞秀提出的文件還給她本人。

梁文傑強調,李貞秀的大陸除籍證明在 2025 年 3 月份才交給移民署,也就是說她的台灣身分在 2025 年 3 月才算完成程序;換句話說,她在 2023 年底被提名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時,確實有「雙重戶籍」,不符合兩岸條例參選資格規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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