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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偽造罷免陳瑩提議書 許宇甄7人移送屏院併辦

圖片來源:中央社

北檢偵辦立委陳瑩罷免案疑涉偽造提議書今天偵結,檢察官認定國民黨組發會主委許宇甄等 7 人涉違個資法、偽造文書等罪,因與伍麗華案有實質上一罪關係,移送屏東地院併案審理。

根據台北地檢署併辦意旨書,罷免團體於去年 1 月初主導罷免國民黨立委,並預計於同年 2 月 1 日送出罷免案。時任國民黨組織發展委員會主委、立委許宇甄於同年 1 月間指示副主委黃碧雲等人,對民進黨平地原住民立委陳瑩提出罷免案。

檢方查出,許宇甄於去年 1 月 21 日下令組發會主任徐孟正下載具原住民身分的黨員名冊,交給黃碧雲等人排版、列印成紙本,再由黃碧雲、專委李得全、謝友光、編審隨承翰、柯達昱等人,自同年 1 月 23 日至2月2日間在國民黨辦公室內抄寫空白提議人名冊。

檢方表示,黃碧雲擔心人手不足,請志工團團長萬培傑動員多名志工在國民黨地下1樓第二會議室抄寫提議人名冊,並提供加班黨工春節期間每天新台幣 2000 元紅包、志工每小時 150 元紅包。

檢方認為,許宇甄、黃碧雲、李得全、謝友光、隨承翰、柯達昱、萬培傑 7 人涉嫌刑法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職人員選罷法等罪。檢察官認定本案與屏東地方法院審理中的伍麗華罷免案有實質上一罪關係,今天移送屏東地方法院併案審理。

另外,徐孟正等 13 名黨工因在偵查期間認罪,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 1 年。其中,徐孟正須向公庫支付 10 萬元,其餘 12 人均向公庫支付 2 萬元, 13 人均須參加法治教育課程 1 場次。罷免案領銜人福定.多諾則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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