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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搞清楚事實⋯⋯

圖片來源:取自翁達瑞臉書

文:翁達瑞

 

有關李貞秀出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爭議,許多人對事實不盡了解,甚至有嚴重的誤解。要證明李貞秀不具擔任立委的資格,先要把事實搞清楚,才能有效破解民眾黨的詭辯。

李貞秀說了兩件事,都是避重就輕的詭辯:

1、她未曾持有中國護照。

2、中國不讓她放棄國籍。

許多人對李貞秀說的兩個詭辯高度存疑,但反駁的說詞都搞錯了,反而落入民眾黨的詭辯陷阱。即便這兩件事都是事實,李貞秀仍然不能擔任民眾黨的不分區立委。

我的解釋如下:

#未持有中國護照

中國政府佯裝台灣是既有領土,把中國人到台灣定位為國內旅遊,不需要使用護照。台灣人到中國也算國內旅遊,一樣不需要使用護照。

問題是,台灣與中國就是互不隸屬的兩個國家,人民來往不使用護照,也要有替代的旅行文件。

當年李貞秀嫁到台灣,只憑「大通證」就可從中國出境。飛抵台灣後,只要李貞秀也有「入台證」就能進入台灣。李貞秀不需持有中國護照。

取得台灣籍之後,若李貞秀要回中國,可直接持台灣護照出境,再用原來的「大通證」或另外申請「台胞證」入境中國。同樣的,李貞秀不需持有中國護照。

李貞秀未曾持有中國護照是真的,因為她用的是替代的旅行文件。嫁到台灣時,她是中國的公民,所以必需從中國政府取得「大通證」出境,也要向台灣政府申領「入台證」入境。

#無法放棄中國籍

中國政府不承認雙重國籍。若海關人員發現中國人取得外國籍,一定會強迫他們放棄中國籍。

我有一個中國同事已經取得美國籍,並持美國護照回國,也順利入境。未料在出境時,他被帶到小房間,被迫填表放棄中國籍,否則無法出境。

放棄了中國籍之後,我的同事就不能在中國繼承財產,不能買賣房地產,不能擁有銀行戶頭,不能就業工作⋯⋯。

許多中國人移民外國,但只取得居留權,不願歸化為當地公民,就是為了保有中國籍的方便。

取得外國籍的中國人可輕易放棄中國籍,甚至不放棄還不行,但歸化台灣籍的中國人例外!

在放棄中國籍的申請表,當事人要填寫外國護照的相關資料,並出示外國護照正本。

若李貞秀要申請放棄中國籍,她就要填寫台灣護照的相關資料,出示台灣護照正本。

如前所述,中國佯裝台灣是既有領土,不承認台灣護照是外國護照。因此,李貞秀填寫的放棄國籍申請書無效,出示的台灣護照也不被承認。

李貞秀無法放棄中國籍是真的,所以一直持有中國與台灣的雙重國籍。

#結論

李貞秀從未持有中國護照,但她仍是中國公民。李貞秀無法放棄中國籍,剛好證明她持有雙重國籍。

不用反駁李貞秀未持有中國護照的說法,也不用反駁李貞秀無法放棄中國籍的說法,因為這兩個說法是事實。

反駁這兩個符合事實的說法,反陷入民眾黨的詭辯陷阱,模糊李貞秀不具擔任立委資格的焦點。

李貞秀持有雙重國籍是鐵的事實。依照國籍法的規定,李貞秀不能出任立法委員。

搞清事實後,我們才能聚焦民眾黨的知法犯法:提名具有雙重國籍的李貞秀擔任不分區立委!

圖片來源:取自翁達瑞臉書

 

原文出自翁達瑞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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