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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洩密北檢分案調查 黃國昌斥:民進黨可笑,秀下限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灣民眾黨籍立法委員黃國昌遭控洩密,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已完成分案,指派主任檢察官張靜薰偵辦;黃國昌今天表示,民主進步黨這群人非常可笑,不要秀下限。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9 日舉行秘密會議,邀國防部長顧立雄專案報告「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規劃執行案項」,黃國昌參與會議並質詢,離開時帶走機密資料,被國防部、其餘立委及立法院議事人員發現,國防部官員隨即追出,正好遇到折返的黃國昌,黃國昌便交還資料。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陳培瑜上午在律師黃帝穎陪同下,到北檢遞狀告發黃國昌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

根據刑事告發狀,黃國昌當天上午 10 時 40 分 05 秒許,蓄意將軍購機密會議資料攜離現場,直至 10 時 41 分 20 秒許才回委員會交還資料,攜離達 1 分 15 秒,其中 42 秒完全消失於監視器死角,並有手持具拍照、錄影功能等電子設備助理隨行左右,黃國昌有翻拍而刺探、搜集國防機密會議資料,甚至進一步洩漏可能。

陳培瑜表示,黃國昌與身邊助理在監視器看不到的 42 秒,到底有沒有拍攝,希望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保存相關監視器畫面,保全相關證據。

黃帝穎說,黃國昌對外稱前後不到 30 秒,但經陳培瑜比對,有 42 秒黃國昌刻意不講,經驗法則上顯然是掩飾涉犯罪事實,告發黃國昌涉國家機密保護法,可處1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可處 2 年以下徒刑;此外,中華民國刑法洩漏國防秘密罪也是 1 年以上 7 年以下徒刑。

黃國昌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民進黨這群人非常可笑,是否還搞不清楚適用哪個法條,針對法盲特意炒作,他奉勸好好做立委的事,別秀下限。他就等著看,等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後,再添 1 筆民進黨對他濫訴。

另外,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張銘祐日前到北檢告發黃國昌涉嫌國家安全法及刑法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北檢已完成分案,指派主任檢察官張靜薰偵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芋傳媒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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