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提《國安法》修正禁止鼓吹武統。國民黨已經集體瘋狂,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反什麼——
① 2009 年 5 月 14 日,馬英九在台北賓館,簽署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就事論事,這必須給馬英九高度肯定。
當時馬英九還誇口說「保障人權不是嘴裡說說,而是要有實際行動,所以用批准公約來向全世界宣示,台灣人權保障已與國際接軌同步」,還直接喊「Yes, we can!」
這部國際公約規定,在現代社會,任何「鼓吹戰爭」的言論都應該用法律禁止。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行政院要修改國安法。就是為了實現馬英九簽的國際公約——修正《國安法》,以後任何鼓吹戰爭、宣揚武統,或是支持外國攻打台灣的言論,必須要處罰,而且最重罰 100 萬。
結果呢?
今天,國民黨團立委甲動來拖延,說這會有箝制言論自由的疑慮。
② 拜託國民黨說清楚,是馬英九在箝制言論自由,還是聯合國在箝制言論自由?
③ 舊版的《國安法》規定,「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要處罰。行政院認為,個人的「意圖」實在很難判斷,而且這麼模糊的法條,反而會讓人民不安。
所以,這次修法把「意圖」拿掉。必須實際發起、資助或參與中共組織,而且已經危害國家安全才罰。
結果,從張智倫到吳宗憲,一堆國民黨立委罵行政院,說這叫「思想審查」和「白色恐怖復辟」。
我的老天爺呀,上過國小國語課都知道,舊法規定的內容,不講客觀結果只判斷「意圖」,才叫「思想審查」吧。
就是避免「思想審查」,行政院才提修法啊。
④ 梁文傑今天說得很清楚:「如果我們沒辦法容忍,有人在網路上說『我要去你家搶劫』」,那為什麼我們可以容忍,有人在網路上說「希望誰誰誰過來打台灣?」
⑤ 張智倫一直跳針說,「如果說執政黨鼓吹台獨,造成兵凶戰危,是不是鼓吹戰爭」。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很耐心解釋,這些都不是「鼓吹戰爭」,不會被罰。不只如此,提倡台獨,甚至主張兩岸簽和平協議,這些「通通都是言論自由範圍」,不會被《國安法》處罰。
只有踩到紅線——像是如果網紅公開說「歡迎解放軍攻擊台灣」,這些當然已經超越言論自由界線,就會被處罰。
⑥ 言論自由絕對不是無限上綱。當然,面對國家安全受到挑戰,言論自由的界線畫在哪,這絕對可以理性討論。
但國民黨已經完全淪為「看到國安就擋」,不只法條不看,連馬英九都六親不認。

原文出自張育萌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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