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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是上帝的國民黨立委

圖片來源:取自翁達瑞臉書

文:翁達瑞

在國民黨的起哄下,立法院通過彈劾賴總統的提案,同時將釋憲判決無效的提案逕付二讀。民主國家建立在三權分立的憲政架構,國民黨立委只掌控立法權,卻自認是超越憲法的上帝,凌駕司法與行政兩權。

怎麼說呢?以下是我的分析。

國民黨彈劾賴清德只是打假球,不值得評論。至於宣佈釋憲判決無效的提案,則是眼前憲政僵局的一部分,值得進一步的討論。

去年底,國民黨掌控的立法院通過憲訴法修正條文,規定要有十席大法官才能審理釋憲案,而當時的大法官只有八席。國民黨還在修正案埋了一個陷阱:修正條文一經公布立即生效。

根據憲法規定,修正條文送達行政院後,總統必須在十日內公布,但可以聲請釋憲。問題是,憲訴法修正條文公布後就生效,要有十席大法官才能審理釋憲案,所以湊不足開庭席次。因為大法官無法開庭審理釋憲案,憲訴法修正條文就不會被大法官判決違憲。

透過憲訴法的修正條文,國民黨立委凍結了大法官的職權,從此可在立法院胡作非為。不管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多荒唐,行政院長都要副署,總統也要公布,卻無釋憲的救濟,因為大法官的職權已被架空。

因為司法權被凍結,行政權與立法權直接對抗,形成解不開的憲政僵局。經過將近一年的停擺,五位大法官決定開庭審理憲訴法修正條文的釋憲聲請,最後還作出違憲的判決。

照理說,大法官作出憲訴法修正條文違憲的判決後,憲政運作應該回歸正常。立法院遵循憲法立法;行政院則依法執政。若行政與立法有衝突,那就交給中立的大法官裁決。

未料國民黨立委提案否決大法官的釋憲判決,並且逕付二讀。如果這個否決大法官判決的法案生效,立法院就成為凌駕憲法的上帝。我可以用網路上流傳的一個例子作說明:

立法院通過一條法律,規定人民要定期在門口吃大便,否則判刑十年。在覆議失敗後,行政院長必須副署這條法律,並呈請總統公布,然後再提起釋憲聲請。問題是,大法官席次不足,無法開庭審理釋憲案。就算大法官作出違憲的判決,立法院也可以立法宣告釋憲判決無效。

在這個情況下,國民黨立委要人民吃大便,人民就要吃大便,否則就是違法。行政院也必須執法,起訴沒吃大便的人民,法院要再依法判處他們十年的徒刑。

為了不讓人民吃大便,行政權只好與立法權對抗,拒絕公佈與執行這條法律。縱使湊不足開庭的席次,大法官也要判決這條法律違憲。如果立法院通過違憲判決無效的法律,上述的過程只好再走一遍。

在這個例子,國民黨立委要人民吃大便,總統與行政院長不要人民吃大便,大法官也分兩派:拒絕開庭的要人民吃大便,堅持開庭的不要人民吃大便。

雖然吃大便的例子很極端,但可讓人民清楚憲政僵局的善惡。國民黨立委是惡的那方,要人民吃大便。總統與行政院長是善的那方,保護人民不要吃大便。大法官也可以分成善惡兩方:拒絕開庭的三席是惡的力量,堅持開庭的五席是善的力量。

為了捍衛三權分立的憲政架構,保護人民的權益,行政與司法必須聯手阻止立法獨裁,不允許國民黨立委自認是超越憲法的上帝。

原文出自翁達瑞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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